川卫发〔2017〕111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5〕269号)、《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2号)和《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第四届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第七批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评选
(一)评选名额。
10名。
(二)推荐要求。
推荐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推荐材料。
1.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一份)。推荐人选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材料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推荐人选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表要本人签字确认。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在线填写内容与报送材料一致。
2.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3.推荐公函(一份)。推荐部门(单位)须提供正式的推荐公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情况、推荐部门(单位)具体经办人的姓名及电话等。
4.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情况(主要是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主持或参与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项目,获得的表彰奖励,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推荐人选所起的作用等)。
5.公示结果证明材料(一份)。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重要的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有代表性的论文(15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评选
(一)评选名额。
20名。
(二)推荐要求。
推荐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推荐材料。
1.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表(一份)。推荐人选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材料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表》。推荐人选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表要本人签字确认。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在线填写内容与报送材料一致。
2.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3.推荐公函(一份)。推荐部门(单位)须提供正式的推荐公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情况、推荐部门(单位)具体经办人的姓名及电话等。
4.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情况(主要是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主持或参与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项目,获得的表彰奖励,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推荐人选所起的作用等)。
5.公示结果证明材料(一份)。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重要的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有代表性的论文(15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评选
(一)评选名额。
30名。
(二)推荐要求。
推荐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执行。
市(州)卫生计生委(局)各推荐1-2名;科学城卫生计生委推荐1名;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省中医药局负责推荐中医药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人选6名;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推荐2名;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推荐1名;省级有关部门各推荐1名。
(三)推荐材料。
1.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份)。推荐人选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材料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推荐人选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表要本人签字确认。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在线填写内容与报送材料一致。
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3.推荐公函(一份)。推荐部门(单位)须提供正式的推荐公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情况、推荐部门(单位)具体经办人的姓名及电话等。
4.公示结果证明材料(一份)。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重要的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近5年的代表性论文(10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评选
(一)评选名额。
60名。
(二)推荐要求。
推荐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执行。
市(州)卫生计生委(局)各推荐3-5名(含中医药),其中面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推荐1-2名、面向乡镇卫生院推荐1-3名、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荐1名。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多的市(州)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三)推荐材料。
1.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表(一份)。推荐人选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材料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表》。推荐人选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表要本人签字确认。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在线填写内容与报送材料一致。
2.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推荐人选须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类,并按优先顺序排名。
3.推荐公函(一份)。推荐部门(单位)须提供正式的推荐公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情况、推荐部门(单位)具体经办人的姓名及电话等。
4.公示结果证明材料(一份)。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能够反映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相关要求
1.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推荐评选标准,以学术技术水平及工作业绩为重点,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质量。
推荐部门(单位)须对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材料上逐页加盖确认章。
2.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并注明推荐评选类别、推荐人选姓名、工作单位、专业领域、推荐单位等内容。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scwsrcpj@126.com)。
联系人:王 伟 廖礼奎
联系电话:028-86132197 028-86136935
邮寄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表
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4.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表
5.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
6.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
7.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
8.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关于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第四届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第七批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