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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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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将所需材料上传,只上报《评审表》、《综合(公示)信息表》、综合推荐材料、对口支援、进修学习的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的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上传的单页PDF大小应控制在5MB以内,单个项目的总大小不应超过40MB(病历除外)。网上申报时要求所有申报人员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所在单位、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州)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须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审核申报资格,并对照材料原件确认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清晰可辨、真实准确。病案材料、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只须上传封面及内容页,多余页面不需提供。具体提交材料注释如下。

一、学历学位材料

根据《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精神,从2018年起,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以及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单位签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由其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单位签章。

须按要求将国家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申报学历为后学历的申报人员,还应按要求将中专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二、资格证书材料

申报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按要求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申报专业应与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相一致。

三、执业证书材料

申报有职业准入要求专业评审的,须按要求将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申报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应与执业注册范围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四、个人资历材料

1.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

按要求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如现级别资格系平转确认的,须按要求将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批复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同时按要求将省外引进人员、军转干部提交原单位或部队的职称批复或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2.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按要求将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聘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如现级别资格系平转确认的,须按要求将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聘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五、卫生副高理论考试材料

按要求将卫生(基层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申报卫生和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卫生(基层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申报评审专业须与卫生(基层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相一致。

六、学术论文材料

按要求将论文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内容须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和封底。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同时在网报系统按要求填报。

1.提交的论文若能够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并上传Word版论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3.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4.论文、著作将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应超过30%。

5.SCI收录检索通过ISI Web of Knowledge(国内大学图书馆一般都有入口)网页上面的Web of Science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七、病历和专题报告材料

1.病历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将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的3份原始病历(不同年度各1份)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病历内容应包括: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入院记录(或住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申报人员的查房记录;申报人员参加的讨论记录(疑难、手术、死亡病例等);手术科室——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操作)记录单;非手术科室——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异常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主要检查报告单。

2.专题报告

非临床类申报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专题报告(PDF格式)。专题报告须按规定格式书写,字数不少于2500字。

专题报告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30%。

八、年度考核材料

按要求将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连续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九、继续教育材料

按要求将继续教育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对口支援材料

按要求将《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必须真实、可靠,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核查,对口支援情况不实或时间不足规定的,评审不予通过。

十一、进修学习材料

按要求将进修结业证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进修学习必须真实、可靠,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核查,进修学习情况不实或时间不足规定的,评审不予通过。

十二、业绩成果材料

按要求将申报人员个人获得的荣誉、表彰,奖项,科研、课题,专利,社会地位、社会兼职等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非必备项。

十三、援外援藏援彝材料

按要求将援外援藏援彝的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四、破格申报材料

按要求将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五、其他材料

1.退休延退证明或退休聘用合同

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提交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延退材料。现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提交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合同。须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2.综合(公示)信息表

提交《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一式一份)。

3.综合推荐材料

提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按要求将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并须参照《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未评分的以零分计算)。综合推荐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照片

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系统运行环境、填写要求、PDF文件制作流程等参见填报须知。